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2021-01-18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医疗机构提供的各项中药饮片服务,是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直接体现,是影响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因素,是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各环节的规章制度等文件,并结合中医医院评审、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等活动持续加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不断提高中药饮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

  现将《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联 系 人: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688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 yizhengsiyichu@126.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联 系 人:王曼莉

     联系电话:010-68792733

     传    真:010-6879219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



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中医临床疗效。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不断提高中药饮片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中药饮片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工作范围

  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等。

  三、组织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方案,并组织对全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进行督导和抽查。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检查评估细则,具体负责本省(区、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

  地市级和区(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对本辖区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作。

  各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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