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01-18

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直属(管)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是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实现个性化、便捷化、共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对推进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发展,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健康中国建设,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以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着力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健康为本,便民惠民。以满足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根本,着力发挥互联网融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技术优势和应用优势。整合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扩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融合发展,拓展服务。树立互联网思维,促进理念融合与技术融合相统一,聚焦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全面融合,积极发挥中医药专家作用,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平台综合优势,拓展服务范围,开发和丰富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内容,开放服务资源。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鼓励创新,安全可控。注重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培育发展新业态。加强信息标准和网络安全建设,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妥善处理应用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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