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1-01-16

国卫办法制函〔2018〕285 号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医管中心,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各标准起草单位: 

  现将201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请各标准起草人和起草单位按照卫生标准管理制度要求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按照《卫生标准制修订委托协议书》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各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请相关省份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对辖区或下属单位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充分支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有关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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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章) 

    2018年4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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