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2021-01-05

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文件

国卫社党发〔20185

国家卫生计生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7年党费收缴过程中,存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交纳党费不及时的情况,反映出对党员义务认识不够,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对党费工作不够重视。2018年,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强化党员意识,严肃组织纪律,提高政治觉悟,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费收缴,加强社会组织党费工作,社会组织党委结合部分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文件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要求,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一)党费收缴。党员应增强党性和党员意识,主动按月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各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全额上缴至社会组织党委。年底,社会组织党委按照委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和比例,足额将党费上缴至委直属机关党委,待次年委直属机关党委回拨后及时全额回拨给各支部。

(二)党费使用。各支部应严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使用党费。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严禁超范围使用党费。使用党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开展活动请求经费支持,应向社会组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活动计划、方案和预算,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各支部党费应指定专人管理,专立账目,专款专用。经费收支,及时统计,定期报告,每年向党员公布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三、党费上缴方式

为加强党费使用和管理,同时便于对账和回拨党费,请各支部每季度末月收齐党费后,务必通过本单位对公账户上缴(请勿从个人账户转账)。联合党支部的党费通过支部书记所在的社会组织对公账户上缴。

四、党费上缴时间

党支部按季度上缴党费,截止日期为:每季度末月的最后周。

五、社会组织党委党费账户信息

为方便收缴、使用和管理,经请示委直属机关党委同意,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党费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干部培训中心(党校)财务处代管。为便于对账和次年回拨党费,请各支部转账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xx党支部xx年度xx季度党费”(受字数控制,可简写)。社会组织党委党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账号:0200 0068 0900 8903 40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税号:110105400835007

电话:6576627268791190

 

 

                                           国家卫生计生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委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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